【43条权威信息】国际立法的救命脂肪酸——亚麻
风靡全球的欧米伽-3(α-亚麻酸)
人类对α-亚麻酸的认识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,正值二战结束,全世界经济处于一个相对繁荣期,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西方发达国家80%的脑力劳动者由于工作和学习的压力而产生了神经、内分泌、免疫等系统的功能减退症状:情绪抑制、失眠、思维迟钝、记忆力下降、月经不调、脱发、腰酸背痛等;一些高收入人士家庭出现了由于饱和脂肪酸摄入过量,精细饮食结构引起的营养失衡、发胖等现象。
为了解决上述问题,医学界开始了多不饱和脂肪酸的研究,经过大规模的筛选实验,最后发现ω—3系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母体α-亚麻酸与人类的健康密切相关。此后的一系列研究工作都集中在α-亚麻酸的研究上,各国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及资金进行了各种实验研究。
1961年——
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针对饱和脂肪酸摄入过量,营养失衡、过早发胖的社会现象,以及脑力工作者因工作、学习压力而普遍产生的大脑和视力器官疲劳症状,开始了ω-3系不饱和脂肪酸的开发研究。
1965年——
研究集中在ω-3系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母体α-亚麻酸领域。
1975年——
英国科学家得出“α-亚麻酸及其代谢物摄入量与智商有一定的线性关系”的结论。
1978年——
法美科学家通过对200名士兵一个月的观察发现,在同样6小时睡眠的情况下,每天摄入充足α-亚麻酸的100名实验者较对照组明显精神饱满、体力充沛、皮肤有光泽。
1979年——
日本科学家通过对全球320名院士的调查发现:他们血液中α-亚麻酸代谢物的含量较正常人高三倍。
1983年——
国际市场α-亚麻酸原料奇缺,价格飞涨,纯度越高售价越高,96%纯度的试剂α-亚麻酸每克26美元。
1990年——
在华盛顿召开的关于《ω—3系列脂肪酸国际会议》上,α-亚麻酸【亚麻星】被确定是对人类健康非常有益的人体必需脂肪酸。
1993年——
联合国卫生组织(WHO)和世界粮农组织(FAO)声明,鉴于α-亚麻酸的重要性和人体普遍摄取不足的状况,建议专项补充α-亚麻酸。美国甚至规定,不含α-亚麻酸的婴幼儿食品禁止出售。
1998年——
国际脑营养协会(IBNA)第三次年会在瑞士洛桑举行。会议的主要议题是“二十一世纪的脑营养食品”。与会专家形成了共识:二十一世纪的脑营养食品就是α-亚麻酸【亚麻星】!
1999年——
我国营养学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专项补充α-亚麻酸的建议;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副司长、中国医科院药研所原所长边振甲称:“α-亚麻酸的推广,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。”
2000年——
《国外医学情报》发布美国哈佛脂类研究中心报告:“根据1966年至1999年的30多年间世界多国研究机构发表的11个人体临床实验报告统计,共计15000多冠心病患者,其中服用a-亚麻酸的7951人,非致命性心肌梗死下降了20%,致命性心肌梗死下降了30%,心源性猝死下降了30%”。
2002年——
在我国开了一个名为“必须脂肪酸的健康营养国际研讨会”,来自世界卫生组织、德国、美国、日本等在这一方面研究较早的国家的科学家参加了这次会议。在这次大会上,与会科学家提出α-亚麻酸是健康的绿色保健食品,一致同意α-亚麻酸是人体必须的营养素。
2003年——
由中华预防医学会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中国优生科学协会、保健时报社等联合主办,在中国科技会堂举行亚麻籽保健食用油的专题研讨会。党和国家部分领导人专职保健医生和食用油脂、营养学专家等30多位权威人士到场,并作了重要讲话。
2007年——
我国修改了《膳食宝塔和膳食指南》,其中最大的改进之一就是:建议成人每天食用15-20克的亚麻籽油平衡膳食。这一决定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亚麻星亚麻籽油中富含α-亚麻酸。
2014年6月——
中国营养学会发布了2013版《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(DRIs)》,首次增加了α-亚麻酸推荐值,规定中国居民(孕妇)每天摄入1600~1800毫克α-亚麻酸为宜。
2014年11月——
美国军方和研究人员发布报告,讲述了α-亚麻酸对军人营养恢复的益处,不仅针对一般人体健康,还对伤口的愈合有很大的帮助。
2015年5月——
9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如德国、日本等国已申请专利,将α-亚麻酸作为药物或食品添加剂,用来防治心脑血管疾病;美国、法国等国都立法规定:在一些指定的食品中必须添加α-亚麻酸,否则不允许销售。
我国人群膳食中普遍缺乏α-亚麻酸,日摄入量远不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量的一半。我国医学界和营养学界专家纷纷呼吁国家立法专项补充α-亚麻酸,国家食品与营养发展战略专家正积极进行大规模推广α-亚麻酸的规划。